韩裔歌手刘承俊拒签案终审胜诉

韩裔歌手刘承俊拒签案终审胜诉

韩联社首尔11月30日电 韩国大法院(最高法院)第3庭30日对韩裔美籍歌手刘承俊(英文名史蒂夫·刘)针对韩国驻洛杉矶总领馆(下称“总领馆”)提起的撤销拒签措施案作出终审判决,裁定原告刘承俊胜诉。

刘承俊2015年向总领馆提交的旅外同胞签证(F-4)申请被拒后,向韩国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总领馆撤销拒签措施。刘承俊终审胜诉,但总领馆方面以刘承俊逃避服兵役义务,危害国家利益为由,再次拒绝为其办理签证。

此后,刘承俊于2020年10月针对总领馆第二次提起诉讼,一审败诉,二审胜诉,而大法院当天维持二审判决。由此,总领馆应当撤销对刘承俊的拒签措施,并重新判断是否为其签发签证。

刘承俊于1997年出道,曾凭借《热情》等热曲备受歌迷喜爱。他后于2002年1月在接到入伍通知的情况下以演出为目的出国赴美,并获得美国绿卡,丧失了韩国国籍。由此,韩国法务部限制其入境。若政府依照法院判决向刘承俊签发签证,他将时隔20多年再次踏上故土。(完)

资料图片:歌手刘承俊 韩联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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